根据新丰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区) |
专任教师 |
2名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
专任教师 |
1名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身体健康,亲和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甘于奉献,服从分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3.其他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4.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涉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737295803@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包括:《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24:00止。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对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最终考试形式视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是否开展笔试(1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15人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联系电话:0573-89997752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南湖区教体局)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x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