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以下简称“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47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专业对口,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通过取得合格证的可报名,后续要求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本科学历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2.大专学历报考: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历届毕业生,要求幼儿教育专业,后续在两年内学历提升至本科,否则予以解聘;
3.婺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期内的教师,不参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3年 7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笔试,已报名人员请安排好自己行程)。
2.报名方式:扫描识别下方左侧微信二维码在线报名,以下材料要求上传: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同时下载“钉钉”app后扫描右侧钉钉群二维码加入交流群,入群后修改备注名称为真实姓名,后续在群内下发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群内一律设置禁止发言禁止互加好友,非考生请勿加群。
3.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不如实填报的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采用先在线初审,线下复核方式,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允许参加笔试。笔试结束之后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提交附件一),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各占总分的50%,计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幼儿园)》。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待定,在工作交流的钉钉群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动态。
2.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确定(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讲课”),考生抽签确定顺序并根据现场给定课题备课。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时要求考生至少展示一项专业技能(音乐、美术、舞蹈等,乐器、伴奏等自带,现场提供钢琴)。
面试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安排多个小组同步面试的招聘岗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定,体检不得请假,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签约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进行合同签订。
(七)选岗、入职
按招聘指标等额提供相应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有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选岗。
2022学年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报考通过录用的,适当优先考虑选择原单位岗位。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入围者放弃录用等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放弃体检的没有递补资格。没有可递补对象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
四、聘用手续办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设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2.本次招聘录用的合同制教师,参照《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管理,合同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3.试用期满后,合同制教师薪资标准参照《金华市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薪酬计发指导意见》执行,按月发放,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4.合同制教师与编内教师同等享有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继续教育/评先评优的机会,具体指标参照编制内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婺城区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225212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