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安新县高中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高中骨干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中骨干教师27名,其中河北安新中学18名,安新县第二中学9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选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5.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河北省高中名校任教取得高考优异成绩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河北省高中名校任教取得高考优异成绩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21日在安新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至8月8日17: 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2日9:00至8月8日17: 30
3.报名网址:https://www.ixczk.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③学科骨干教师证、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
咨询电话:0312-5321016
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30
(三)简历筛选
报名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依据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比选人选。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包括:①安新县面向全国选聘高中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④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请完整提供)。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面谈比选前一天携带至安新县。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面谈比选
由7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确定面谈、比选题目,采取体操式计分的方法对应聘者进行面谈比选,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陈述占40%、试讲占60%。
(六)心理测试
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考察
根据面谈比选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选聘人选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进行全面考察。
(八)体检
分岗位按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
(九)递补
因心理测试、组织考察、体检等原因或其他情形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面谈比选成绩进行递补。
(十)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1.人社局负责履行入职手续;编办负责落实编制;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教育局负责用人管理。
2.公开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政策和待遇
1.纳入安新县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待遇;
2.每月享受1500元的住房补贴(享受期限5年);
3.享受工作和生活补助(享受期限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4.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程序报上级业务部门后重新确认保留,纳入安新县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5.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6.符合雄才卡申领条件的,在行政事务、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医疗健康、车驾管理、子女教育、费用减免、融资支持、银行保险服务、金融管家服务、住房贷款、知名专家预约挂号、机场贵宾厅服务、雄安高铁站贵宾通道共14个方面享受服务。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教师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2.从报名开始到选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信畅通。
3.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选聘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聘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