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有效补充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提升城区学校办学品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2023年暑期面向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遴选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12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遴选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遴选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12名。具体遴选职位及要求详见《普安县2023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面向普安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公办教师进行遴选(2023年即将转接的特岗教师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
40岁以下(1983年8月8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要求
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23年即将转接的特岗教师可报名参加考试)。
4.工作量及教学质量要求
(1)工作量要求。小学教师周课时量不低于14节(包含晚自习,晚自习等折合课时不超过本人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中学教师课时量不低于12节(包含晚自习,晚自习等折合课时不超过本人课时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处室等行政工作的按学校制度折抵课时,处室工作量折抵课时数不得高于班主任工作量折抵课时数。任课课时及工作量折抵课时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学校必须如实出具相关证明),工作量不足的不得报考。
(2)教学质量要求。中小学教师在2023年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初三按中考适应性考试)中,任教班级学科平均分在全县同级同科中排名达到前三分之一且在去年基础上位次下降不超过三个位次,或排名达到前三分之二且在去年基础上位次有提升方可报考。任2个以上班级(学科)的必须有一个班级(学科)达到以上要求且其余班级(学科)不在全县倒数10名以内。教学质量要求以教育局教研室认定为准。
(3)抽选到中心校、县教育局跟班学习人员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不作教学质量要求。
5.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高于或等于报考学段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违反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简章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教育局相关办公QQ群等平台发布遴选简章,扩大遴选知晓率。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遴选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过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4日。报名人员登录以下网址,在网上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请扫描下列二维码或登录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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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https://wj.qq.com/s2/12569174/d166/
2.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6日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第一小学
(3)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A.报名表一式二份;
B.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C.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D.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E.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同时携带电子版)。
上述材料中凡要求交复印件的,必须带原件到报名处审查。报名人员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入所有资料,并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及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按要求追责问责。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要求对该学段学科计划遴选人数进行调减或取消(对应学校(岗位)指标相应调减或取消)。学段学科遴选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8月18日下午3:00
发放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第一小学。
报名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笔试须知。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
1.人员确定。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可将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的比例标准放宽到1:1。在面试环节,出现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1的,按照1:1比例对遴选计划数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情况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对应学段、学科教学内容。
3.面试分值。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4.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通知。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布。
(六)公示和调动审批
(1)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调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间报名人员有举报查实违规违纪的,将取消遴选资格,且不再顺延递补。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调动人员,调动后不再享受原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须重新参与调入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
(3)遴选人员调入新单位后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遴选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报名人员与遴选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本次遴选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9—7232166(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附件1:普安县2023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普安县2023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x
普安县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