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灌人才招公告核〔2023〕23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2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并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八)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灌南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09:00--8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8日09:00--8月21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1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1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18日09:00--8月22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3213354。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面试通知书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同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弘毅楼四楼校办公室(灌南县泰州南路8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23日15:00-18: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打印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3日登录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面试通知书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面试通知书中如有问题,请与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
(二)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_附件1.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