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决定公开引进30名优秀教师,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共30名(具体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湖北省内公办学校引进具有丰富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经验,能在教育教学中起带动引领作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以完成春季、秋季教学任务为1年计算)教学经历,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引进教师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农村优秀教师、楚天园丁奖、学生最喜爱的好老师等荣誉称号;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省级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具有“一师一优课”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含说课)获一等奖的;
(5)被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明星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中(高)考先进个人、教学(科研)类先进个人等;
(6)担任12个教学班及以上学校的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
引进对象必须具备所有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主要方式:根据各学科特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形式进行。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shi.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由沙市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报名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120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沙市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3张;
(2)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网证书验证信息,(http://www.jszg.edu.cn);
(4)报考岗位相关的各种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所在单位提供三年以上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编教师需提供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沙市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2)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开考。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3)本次引进优秀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为: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
(2)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笔试前到沙市区教育局S402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实行笔试合格分数线控制,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7.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无学生试讲的形式进行。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
(4)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8.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9.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沙市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沙市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10.聘前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11.聘用办理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负责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管理。
(二)引进教师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引进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分配,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聘用对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优秀教师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二)本次引进优秀教师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本次引进优秀教师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沙市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01607
政策咨询电话:0716—4103898
举报投诉电话:0716—8098422
沙市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