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为做好省教育厅“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招聘“硕师计划”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浙江省户籍或生源,非定向生。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资格条件
2024届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所高校符合“硕师
计划”推荐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校(院)级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
2.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同专业年级前50%。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服务学段 |
培养人数 |
意向高校 |
1 |
高中(中职)数学教师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高中(中职) |
1 |
浙江师范大学或 杭州师范大学 |
2 |
高中(中职)政治教师 |
思想政治 教育(师范) |
高中(中职) |
1 |
浙江师范大学或 杭州师范大学 |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下午17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龙泉市“硕师计划”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以“意向高校+申报岗位+考生姓名〔如浙江师范大学+高中(中职)数学+张三〕”发送到电子邮箱rsk7763727@163.com,附件请上传以下材料(③、④可选其一):
①纸质《龙泉市“硕师计划”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 (需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后扫描上传);
②近期2寸电子照片;
③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同专业年级前50%的证明(需盖所在学院公章);
④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院)级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等有关证书;
⑤无违法违纪证明(通过浙里办APP查询、提供截图)。
(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龙泉市教育局将及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资格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为2023年9 月9日下午15:00-17:00,龙泉市教育局1楼会议室。资格复审通过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报名材料②以外的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
(四)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课堂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即面试(模拟课堂)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认拟录取对象,并现场签订《2024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研究生复试通过、正式录取后生效)。
(六)体检、考察
签订《2024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对象在入编前须进行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说明
1.拟聘用对象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2.“硕师计划”研究生应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
3.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7768067、7266708。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