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公开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的公告
为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及时补充不足岗位,现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人员25名。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一)中学教师5名(其中民族中学校英语教师4名,语文教师1名)。
(二)小学教师6名(城关第一完全小学语文1名、英语1名;大德乡小学语文1名;卡龙乡小学语文2名;达通玛片区寄宿制小学小学语文1名)。
(三)幼儿园教师4名(其中县幼儿园1名;双语幼儿园3名)。
(四)炊事员10名(卡龙乡六组二村2名;卡龙乡小学2名;泥柯乡小学1名;东谷片区寄宿制小学1名;扎科乡小学1名;大德乡小学1名;达通玛片区寄宿制小学1名;茶扎乡小学1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全省常住户口人员招聘中学教师(2023年9月30日前户籍在省内登记注册时间需满3周年)。
2.面向甘孜州籍常住户口人员招聘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炊事员(2023年9月30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州内登记注册时间需满3周年)。
(二)招聘对象
1.中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炊事员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年龄在18-4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200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甘孜县教育系统辞职的人员;
8.在甘孜县教育系统在职不满一周年的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采用面试的方式,炊事员采用技能考试的方式,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面试(含技能考试)、体检、公示、政审、聘用六个环节进行。
六、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1.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报考及体检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7:30。
2.报名地点: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
(1)《甘孜县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考试报名表》(附件1)1份。
(2)提交常住人口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甘孜县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政审表》原件(附件2)双面打印各1份。
4.报名有关事项: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齐的,不得参加招聘。
(2)考生提交的招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信息有误影响招聘及招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此次考试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分配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在全县岗位中选择学校(园)聘用。
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0836-7521650
(二)面试
本次招聘教师(中学、小学、幼儿园)采用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炊事员采用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
在面试过程中如有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含技能考试)结束后,及时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成绩、技能成绩公布后,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甘孜县人民医院进行,毒检在县公安局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医院和县公安局进行复查,以复查为体检最终依据,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对确定为聘用人选的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工作。
因考生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九、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一)编制外中学教师
1.基础工资每月2800元;
2.财政配套购买“四险一金”,分别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单位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3.其他待遇与现行编制外中学教师一致。
(二)编制外小学教师:
1.基础工资(大德乡良蒙多村小、茶扎木通村小、卡龙乡六组二村小学每月3000元;其余乡镇学校每月2600元)。
2.农村生活补助(大德乡良蒙多村小、茶扎木通村小、卡龙乡六组二村每月600元;泥柯乡小学、大德乡小学、卡龙乡小学、茶扎乡小学、查龙乡小学每月500元;其余乡镇学校每月400元)。
3.财政配套购买“四险一金”,分别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单位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4.其他,与现行编制外小学教师一致。
(三)编制外幼儿园教师:
1.基础工资每月2600元;
2.财政配套购买“四险一金”,分别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单位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3.其他,与现行编制外幼儿园教师一致。
(四)炊事员:
1.基础工资每月2100元;
2.财政配套购买“四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单位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3.其他,与现行炊事员一致。
十、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聘用人员由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分配文件,并与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新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至此造成的缺额(或聘用期间人员流失缺额)由聘用单位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等额递补。聘用实行“三年一聘”机制,三年满后,经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本次招聘参加面试的考生自公布面试成绩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按本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违反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管理使用
所有补充招聘的教职工管理均与现行对应的编制外教职工一致。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县纪委:0836-7521361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7522425
甘孜县财政局:0836-7521563
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0836-7521650
十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公告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栏在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临街外墙)发布。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