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柳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2所高中,计划招聘1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柳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胜任相应层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的岗位为2023年应届毕业和往届毕业的学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吉林省免费师范生须征得学校和本地教育部门同意,解除免费教育协议。
2.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9:30—15:00到长春师范大学(主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677号学工楼111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红底照片三张,电子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暂未发放的,需携带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等原件。考生诚信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递交的应聘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缴纳报名费现金25元,参加面试时缴纳面试费现金80元。
4.面试。
(1)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在10月28日或10月29日长春师范大学进行。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准备时间8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考生试讲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3)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签定《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均未达到招聘基本条件的,取消此岗位招聘。
5.体检。体检由柳河县教育局和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特别是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由招聘单位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聘用。对考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学校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原与应聘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作废。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5.咨询电话:柳河县教育局:0435-7213317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7252306
柳河县委组织部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3年柳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