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乐清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浙江省乐清中学赴高校面向2024届优秀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履职身体条件;
(三)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
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教师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与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浙江省户籍(或籍贯)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C9计划”高校;
2.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且高中阶段曾获所申报岗位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3.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且毕业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或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周五)9:00-12:0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邱季端体育馆二层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浙江省乐清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3),并附本人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浙江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浙江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奖励或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5)师范类证明材料。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提供计划书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页复印件)或教育部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并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查阅简历、组织现场面谈等方式,了解报名人员职业能力素养、工作态度、性格特征、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进行综合比选。
(2)确定考核人选。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取消相应岗位数。报名对象要保证手机畅通,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考核
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不含)。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签约对象。
(四)确定签约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体检人员须与浙江省乐清中学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空余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签约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同时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报名或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入职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被聘用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前不予办理转正手续,转正手续按批次统一办理。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转正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聘用人员在乐清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含见习期)。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根据《乐清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浙江省乐清中学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的公告》(乐教〔2022〕169号)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予以一定的奖励、补贴。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咨询电话:乐清中学0577—62066077;
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0577—62522082;
乐清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1882273。
监督电话:乐清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577—62521704。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1. 浙江省乐清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