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中学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推动浙江省苍南中学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浙江省苍南中学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具体岗位及要求
二、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高校名单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39所高校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生;
国内39所高校名单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
学历、学位要求
2024届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2024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教师资格证要求
1.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专业要求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资格审查详见《2023年浙江省苍南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年龄要求
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要求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发布信息
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n.gov.cn)
苍南中学官网(公众号)
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现场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周五)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3.报名材料:
(1)《2023年浙江省苍南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
报名表
(2)本人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相关奖励或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6)其它材料。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类学生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地当年高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
· 面试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组建面试测评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择优遴选。
·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签约对象。
确定签约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2.学位高者先;3.年龄小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签订就业协议
选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解除就业协议,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5.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在苍南中学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满尊重个人意愿续签聘任合同。
四、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此批次公开选聘的教育人才享受我县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非本地人才享受生活补贴:本科生6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博士2400元/月)。除此以外,还享受苍南中学专设的奖励基金。
注:对于以上高校的硕士、博士及其他高校特别优秀毕业生,苍南中学人才奖励基金可以实行“一人一案”政策,具体待遇可以面谈确定。C9联盟高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64758278 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0577-64838855 苍南中学
监督电话:
0577-64751553 苍南县教育局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