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4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京山市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无法提供退出现役证明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1人。详见《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考生可将简历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招聘邮箱(1430249456@qq.com),文件打包发送命名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电话”。
现场报名:京山市教育局一楼102室(京山市温泉街道大中路23号),考生可直接到上述地址面呈报名资料。
其间,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或现场填写《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由安置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身份认定表》(附件3)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提供其它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指定专人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5.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岗位表》规定的1:3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上午,具体开考时间及地点以发放的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能力,不限定范围,笔试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控制线在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公布,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下午,地点为笔试地点。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有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正常开考。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说课+体育教师基本实践技能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未达到的,取消招聘岗位。
七、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荆门市考试网、京山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配合。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九、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对拟聘用人员在荆门人事考试网、京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人员在本市中小学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依规定程序递补人员。
十一、其它
(一)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24-7224160;举报监督电话:0724-7226990。
附件:
附件1: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京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身份认定表.doc
京山市教育局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