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0名,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的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一)现场报名。
1、教育事业单位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11月6日9:00—11:00,14:00—16:00;地点:具体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官网上公布。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11月7日9:00—11:00,14:00—16:00;地点:具体在陕西师范大学就业官网公布。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2023年11月8日9:00—11:00,14:00—16:00;地点:具体在西南大学就业官网公布。
2、卫生事业单位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11月6日9:00—11:00,14:00—16:00;地点:具体在成都理工大学就业官网公布。
中南大学:2023年11月8日9:00—11:00,14:00—16:00;地点:具体在中南大学就业官网公布。
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11月10日9:00—11:00,14:00—16:00;地点:具体在安徽医科大学就业官网公布。
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详细情况如有变更的,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详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报名后仍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岗位与网上报名岗位不一致的,以网上报名的岗位为准。现场报名后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未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2023年11月25日9:00时至11月29日17: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并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附件6)上传电子材料。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致电公告中咨询电话)。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1月30日16:00前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需要进行笔试的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日12:00前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需笔试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须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笔试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确认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等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则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分值150分,时间9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和专业素养,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甲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乙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甲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乙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因考生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1人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人次,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及考察后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在永川区服务3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未满服务期的人员提出向区外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咨询电话:永川区教委:023-49872524;永川区卫健委:023-49878822;永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
(三)本公告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永川区教育委员会、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1).docx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