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开展面向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及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编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二)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还须满足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专业对口的2023、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或本科毕业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且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学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达到如下条件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1次;
4.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或获得省运会前三名以上成绩。
(三)说明
1.对符合上述“专业条件”之一的报名对象户籍不限,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
2.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小学教育、艺术教育可以按照侧重方向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或相近相关;
3.符合“专业条件”第1、2条学历条件的考生,在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时,专业要求可作适当放宽,原则上文科类的可以报考语文、英语、社会,理科类的可以报考数学、科学(体育及艺术类专业毕业生不在以上放宽范围,浙江等实行新高考的,可参考选考科目),据此报考的应提供高考地教育局出具的系文科生或者理科生的证明。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17:00前(考生也可直接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12﹕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注:每位考生最多可报三个志愿(限同一学段同一学科)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14﹕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二)面试
时间:2023年11月19日(周日)7: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五、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初审
1.网上预报名:扫描二维码;
2.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报名表1份(扫描二维码可下载);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
④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⑥各类获奖证书;
⑦其他根据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材料②—⑥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到浙师大现场报名,进行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考试须知”。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校体育教练员除外)。
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通过指定内容备课和上课来进行。
音乐、美术分别在小学教材中选取,其他岗位在相应学段教材中选取。要求:备课在1小时之内完成,上微型课10分钟,主要采用考生向评委上课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的考生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备课、上课外,还需加试技能考试:音乐为指定曲目即兴弹唱和自选特长展示(各限5分钟);美术为指定要求现场素描(限1小时内完成);体育为指定基本技能测试和特长展示。备课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考试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学校体育教练员
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按技能测试50%和面谈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聘用的,可以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享受人才招引政策的按相关文件执行(最高可给予35万元购房补助和每年1.8万租房补助)。
八、其他说明
1.海盐县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2024学年教师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在2023年11月启动,第二批在2024年4月启动。第一批推出的岗位中未满额的招聘计划将并入第二批;
2.招聘场次、时间、地点等可能有所调整,所有招聘场次将分别发布公告,招聘的时间地点、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形式等以具体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海盐教育”微信公众号;
3.截至2023年11月18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咨询电话:0573—86027037、0573—86022465
海盐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