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补齐补足紧缺学段、学科教师,根据《龙游县提前招录教育、卫生优秀专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和龙游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4学年正式公办教师(提前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序号 |
招聘学科 |
计划数 |
用人单位 |
学历 |
1 |
高中化学 |
1 |
浙江省龙游中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2 |
初中语文 |
1 |
乡镇(农村)初中 | |
3 |
中小学体育 |
1 |
中小学学校 | |
4 |
中职语文 |
2 |
浙江省衢州工商学校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5 |
中职英语 |
1 | ||
6 |
中职数学 |
3 | ||
7 |
中职德育 |
1 | ||
8 |
特殊教育 |
2 |
龙游县泽雅学校 | |
合计 |
12 |
二、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对全职引进来龙,与县内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从事教师一线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人才,五年内首次购买政府指定范围内人才住房房源的,按购房时县内新建商品住宅区域均价,给予一定面积的“人才金房券”购房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按72平方米给予补助,“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按36平方米给予补助,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按18平方米给予补助。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助。对全职在龙游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人才津贴。
生源地为龙游的“双一流”师范类院校及浙江师范大学应届师范毕业生经招录回龙任教的,在龙游工作满五年后给予一定的奖补(从本科阶段开始计算),博士研究生1万/学年,硕士研究生0.8万/学年,本科生0.5万/学年。
三、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中化学、初中语文、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招聘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中职学校、特殊教育教师招聘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于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有支教经历的,可根据支教年限适当放宽)。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放宽2岁。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其它报考对象须在2024年7月资格复审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否则取消签约、聘用资格。
2.高中化学学科要求专业为化学类,材料科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中职德育学科要求专业为思想政治或历史方向;特殊教育学科要求专业为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方向;其他学科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适配(相同或相近)。其中中职类要求本科或本科阶段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30—12:30
2.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龙游县教育局展位(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提交材料(见附件2)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技能展示或模拟上课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
3.确定签约:按照综合素质得分(40%)和面试得分(60%)的合计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总得分须在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经毕业证书等资格复审及组织体检、综合考察等都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龙游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校外学生进校方式:携带身份证从浙江师范大学东门、东南门进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办法解释权归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70—7024220
龙 游 县 教 育 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