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南充市高坪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48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4年毕业的部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高坪区教科体系统单位(学校)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
(4)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持有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00止,考生下载填写《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将命名的《报名信息表》和自荐书(命名方式: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pjiaoshifazhan@163.com,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相关资料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并现场开展推荐高坪教育成果的面谈。
所有报名人员须持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自荐书和《报名信息表》各1份,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部属公费师范生同时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公费师范生身份证明)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2024年毕业生在读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各1份。
(7)在编人员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参工时间、身份性质、是否同意报考及辞职意见等)1份。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讲课、讲课+技能测试或讲课+答辩等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拟定于2023年11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将加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再按照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用学校(岗位),拟聘用学校与选岗后的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4年毕业的报考者参加面试考核时务必带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aoping.gov.cn)-部门公告上公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aoping.gov.cn)-部门公告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面试准考证号、报考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拟聘用学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用人员为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提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汇总后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取得聘用资格人员按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以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有其他政策规定的除外)。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上予以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招聘单位、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0817-3339915
南充市高坪区教科体局0817-3334866
监督电话:南充市高坪区纪委监委0817-3350836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