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华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盘锦华发学校面向全国双一流院校及36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校园招聘)合同编制教师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注重个人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高中学科任课教师21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1名、音乐1名、美术1名、心理健康1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5.原则上招聘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必须为未签订三方协议的择业期内全日制毕业生;
6.招聘院校范围:全国双一流院校及36所师范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阶段必须为全国双一流院校或36所师范类高等院校(详见附件1、2);
7.取得高中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如教师资格有新政策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招聘人员需在聘用前(试用期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8.户籍不限;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相关院校招生就业网站信息发布后。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指定邮箱投递简历报名。
3.邮箱报名:邮箱为2893828@qq.com;邮件统一命名:学科+姓名+电话;截止现场报名开始24小时前,为有效投递;学校将电话通知参加现场报名;未电话通知视为条件不符,未参加现场报名视为弃权。
4.现场报名: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时间:11月18日(周六) 9: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二)
需提供以下材料:
(1)简历;
(2)学业成绩单和主要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填写“盘锦华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3)。
5.报名电话:0427-2216000
6.报名规定: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核方式
现场面试、现场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招聘小组将根据面试、试讲、答辩情况进行考核赋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择优录取,现场签订承诺书及就业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要进行体检。体检(包括复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由公安机关对拟聘用人员的违法情况政审。若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正式聘用的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盘锦华发学校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