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第一中学选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强省会”战略,全面推进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解决我校教师不足的困难,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校师资队伍的实际,决定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选聘2024届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到我校从教。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拟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学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4.无违法违纪行为,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选聘学科及人数
数学学科2人、物理学科2人,共4人。
四、选聘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选聘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方式:通过网络方式,直接将报名表传给息烽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联系人邮箱469104843@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具体面试事宜电话联系。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11月25日,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必须按选聘单位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并将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息烽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联系人邮箱469104843@qq.com里,联系电话:0851-87643715或18690744804。考生填写的信息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不畅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后续工作无法开展的后果自负。
现场审查时需提交材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个人自荐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部分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选聘单位补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以及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审查、体检、政审等环节,若某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选聘方式、办法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
由县编办、人社、教育局、第一中学组织引进考核小组到东北师范大学现场选聘。
(二)选聘办法、程序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个人自荐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现场审查,部分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可待毕业后政审时交选聘单位补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以及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审查、体检、政审等环节,若某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2.面试测评。面试采取现场面谈和评委追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考生自我介绍、专业答辩、评委追问等,满分为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考核测评要素:包括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及能力、创新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思维逻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考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根据报考人员参加选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序,按照选聘岗位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经考察合格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经息烽县选聘考核小组确定,当即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被聘用者在聘用前由息烽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发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发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被聘用者自己支付。体检、政审合格,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备案,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建议到息烽县第一中学实习,实习期间学校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
3.经学校择优确定为学校聘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并按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共同履行有关协议。
4.被聘用人员身份为息烽县教育系统全额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有关规定、纪律
1.严格公开选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政审等选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选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选聘纪律及选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拟聘用人员于2024年8月报到,报到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时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政审证明等交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再按规定期限到聘用学校报到,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按时到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政审所需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由息烽县选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7643715(息烽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7722455(息烽县教育局纪监室)
肖书记:13595073075
李校长:13595137282
韦校长:13511913720
邓主任:15761617316
罗老师:18690744804
附件:
1.贵阳市息烽县第一中学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职数表一览表
2.贵阳市息烽县第一中学2023年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3.贵阳市息烽县第一中学2023年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评审表
4.贵阳市息烽县第一中学2023年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花名册
5.息烽县第一中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