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岗位选聘人数(部分岗位为核减后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选聘人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现将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予以公示,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考点 |
时间 |
地点 |
长春 |
12月4日 |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一) |
北京 |
12月6日 |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西三环北路105号)教一楼101教室 |
长沙 |
12月8日 |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格物楼5楼 |
南京 |
12月11日上午8:00 |
另行通知 |
二、资格复审要求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审查登记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留存。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复印件,并按顺序排列。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
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
⑦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⑧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表彰证书等;
⑨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或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证书等;
⑩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
⑪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三、面谈、面试时间及地点
各考点的面谈、面试时间及地点以资格复审现场通知为准。
四、签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签约(考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选聘公告》为准。
附件: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公示.pdf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