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和干事创业积极性,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我县2003年至2020年招聘的教师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全额事业教师共5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名、小学教师21名、初中教师9名、高中教师10名。详情见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2003年—2011年被容城县公办学校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教师和2012年—2020年容城县招聘且目前仍在岗的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教学资格;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5年内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不足5年的按实际考核年限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尚在影响期内的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发布公告
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https://bdyw2023syxp02.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至2023年12月16日10:00。
报名基本程序:
(1)每人限报一个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以照片形式在报名网站上传经本人及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学段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如某一学段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不足3:1,递减选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
3.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10日9:00后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9:00至11:00。具体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选聘计划,分学段,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2.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24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证件审核公告。
(2)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审核,考生根据《公告》《岗位信息表》和证件审核公告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证书、证件、证明和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本人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造成选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8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学段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
(3)评分及成绩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学段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较高者;②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③参加工作时间较长者;④年龄较小者。
(7)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考核由教育部门组织。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学段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五)选岗、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依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员所报学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排序按照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未按规定时间参与选岗的考生或主动放弃选岗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选岗。
岗位确定后,并在报名网站和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聘用人员具体情况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此次选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此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0312—5556816
人社部门:0312—560030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70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