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小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市第五小学教师短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8人,其中语文教师6人,数学教师2人(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六)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其中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七)学历要求。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注: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不可报考)。对于2023年9月30日前已在二连浩特市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至今仍在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受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类别限制。
(八)普通话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有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
(九)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市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
报名地点:教科局二楼会议室(213室)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小学教育”专业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大学成绩单(按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按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7)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者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8)在二连浩特市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9)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10)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将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由市教科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聘用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公示人员,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或不具备应聘条件人员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面试后聘用前各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相应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教科局统一进行调配到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薪酬待遇和日常管理
(一)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小学教师为合同制教师,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岗位报酬为4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所需资金纳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作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
(二)日常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市教科局负责统筹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市教科局及时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2.合同期内,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不具备岗位能力,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驻教科局派驻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
0479—7526139(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479—7522941(纪委监委驻教科局派驻组)
0479—7524442(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