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创办于2002年,是一所青春洋溢,办学成绩卓著的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级,2800名师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覆盖所有学科。学校以人文立校,以质量强校,以奋斗之笔,谱写了壮丽的育人传奇。
学校坚守“让每个孩子得到更多的关爱,让所有学生得到最大的发展”的办学理念,短短21年,逐步形成六大特色品牌:一是以江苏省“南海潮”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为契机,建立了一支能力卓著、思想过硬的教师队伍;二是以“礼善教育”品牌为引领,形成了人文气息浓郁、精神面貌昂扬的师生样貌;三是以学科教学为主阵地,构建了“自主·体验·领悟”式深度学习生本课堂;四是以江苏省课程基地为平台,凝练了“多元化阅读”课程特色;五是以江苏省书香校园打造为关键点,筑牢了阅读素养提升中心线;六是以学生成长为同心圆,打造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新生态。
学校凭借卓越的办学业绩,连续15年荣获海门区教育质量综合考评特等奖。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南海潮”好教师重点培育团队、江苏省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空军招飞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优秀课程基地、江苏省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基地、南通市教师发展示范校、南通市特色学校、南通市“立学课堂”改革先进集体、南通市文明校园、南通市化学学科基地、南通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优秀学校等荣誉,初步实现了理念新、课程优、质量高、特色明、声誉好的建设目标。
新的征程,实验学校定位发展新坐标,全面开展“南通领先、省内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江苏省高品质人文特色高中建设,沿着教育质量这条“生命线”,跑出高速发展的“加速度”,奋力扛起海门教育质量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担当。
二、招聘岗位
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地理(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4.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学历,本科或者研究生为师范类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
2.《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4.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5.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如中学学科竞赛获奖材料,大学任职、获奖、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等;
6.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57731793@qq.com(文件名请以“学科+姓名”形式)。材料保密,恕不退还,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并将资格审核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向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采取微型课和面谈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教学基本功。面试由南通市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微型课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上课不超过10分钟;面谈时间不超过5分钟。微型课、面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按微型课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066092(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0513-82185009(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监督电话: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