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批复》和《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2024年引进高中阶段教育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办发〔2024〕2号)精神,我县2024年计划公开引进高中阶段教育人才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学科、人数和条件
(一)引进的学科及人数
普通高中教师12人: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英语教师3人、高中数学教师3人、高中物理教师3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长期在凤庆任教的决心。
(3)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9月1日)。
(4)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高中及以上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持有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取情况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5)同意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如有违约按照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毕业年限、学历及学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为以下3类人员的其中一类:
①一类人员:2022-2024年毕业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②二类人员:2022-2024年毕业的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或国家级公费师范毕业生或“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③三类人员:2024年毕业的省部共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2)持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3)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考生,引进时若研究生专业条件与引进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进行报考,毕业年限以研究生毕业年限计。
3.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竞聘
(1)有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将签字按手印的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和可编辑的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传至指定邮箱:fqxjyjrsk01@163.com。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月26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请使用文件夹存放2张报名表格,文件夹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如:张三高中数学)。
4.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凤庆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还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相应证明一份。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获奖材料等。
(二)考核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指导下,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引进学校组建引进工作小组,对符合引进条件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31日在凤庆县县城内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分值均为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面试不受比例限制。
3.拟聘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同学科拟聘人员,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进行拟聘学校岗位选择。
(1)综合成绩计算
一类人员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3。
二类人员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2。
三类人员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2)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用:
①“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②国家级公费师范生;
③“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④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⑤省部共建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引进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引进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预计在2023年8月中旬前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体检
体检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由用人学校对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引进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名期间的表现。
3.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凤庆县人民政府官网、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凤庆县人民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文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引进人员待遇
引进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凤庆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一)工资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惠政策
1.一、二类人员
(1)根据《临沧市人才招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规定,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4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2)保障事业编制。
2.三类人员
保障事业编制,不享受安家补助。
(三)培训提升
学校将安排教学骨干做好对引进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为新教师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助力新教师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引进程序进行,公正办事,不假公济私,徇私舞弊。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对公开引进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报名应聘,否则不但影响个人的本次引进结果,还将影响个人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请与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咨询。
咨询电话:
高老师:13529629006、王老师:17787739157
杨老师:13578310835、杨老师:13578334755(根据工作需要,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