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武船院党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引进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新中国首批军工院校。学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是教育部首批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地处武汉市中心城区二环之内,南濒月湖,北临汉水,风景秀美,交通便利。建校73年来,学院始终秉承“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宗旨,坚持“兴船报国育英才”特色发展之路,先后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目前,学院正在积极努力创建职业教育本科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
(一)青年英才(博士)基本待遇:购房补贴(含安家费)2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10万元;首次聘用(三年)预聘为副教授并享受博士津贴每月2000元。
(二)引进人才待遇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党发〔2021〕14号),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实施,具体以协议为准。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7-84803730。
(二)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7)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原件的扫描件;
(8)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4年人才引进”字样及“岗位名称”(如:2024年人才引进专任教师1),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进行,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试讲、业务能力考察、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心理测试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