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直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中国人民大学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有关工作要求,武汉市江岸区拟在北京地区开展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中国人民大学相关专业2024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聚力为学科奥赛教练、学科强基计划选苗,如高中阶段获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可适当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按照示范性、关键性、紧缺性原则,从武汉市第二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四所省级示范高中择优选择20个招聘计划参加此次招聘。招聘岗位情况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原则上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含已通过2024年武汉市教育系统赴北京地区专项招聘教师考试且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程序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考生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件3)所列资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jazz2024@126.com,邮件“主题”名与压缩文件名称一致。
网上预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9日(周日)下午17: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请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现场宣讲和资格审核
宣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网上预报名者可在宣讲会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核。网上预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附件3”中所列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未按时完成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未提交审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报名时间或已通过审查且经报名确认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商区人资局研究确定是否正常开考,并于开考前以有效方式通知考生。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按通知书要求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弃权。
(二)考试形式
采取无学生试讲形式(20分钟备课,10分钟试讲)。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及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
(三)考试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取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对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应达到最低考试成绩合格线70分。
考试成绩当天公布,按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公示后的当天或第二天,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与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有关事项。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武汉市集中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江岸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递补意见,报区教育局、区人资局同意后,从应聘本岗位的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在公示前完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一并办理岗位备案及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上述环节工作,最终以上级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为准,各环节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二)对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
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