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公告(南昌场)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南昌高校专场引进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专业相符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专业相近
应聘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3)专业不限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9.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的应聘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10.教师资格证要求: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引进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博士研究生须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引进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对象
参加高校专场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引进的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2023年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南昌考点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5:00(5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且须到现场确认。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录链接通过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
报名要求: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报考者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如具备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须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进行上传。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引进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本次高校专场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引进采用网上提交资料进行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到考点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南昌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考点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3年11月22日。
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按引进岗位数1:5确定面试名单。如实际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情况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并确定具体招考岗位是否组织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含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是研究生学历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研究生毕业证书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各种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6.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考试
本次高校专场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引进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综合素质评估成绩由高到低,按引进岗位数1:5确定面试人选。引进岗位综合素质评估合格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引进对象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禅城教师队伍。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引进岗位数1:3确定笔试人选,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面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面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和笔试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和笔试环节完成后,根据“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设定最低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时间、地点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八)正式聘用
禅城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评定)、管理办法》《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禅聚英才”五大行动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相关基础教育“新苗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六、其他规定
(一)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4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引进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二)本次引进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0-29163170,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