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35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专科学历限新沂籍,本科及以上户籍不限。
4.报考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岗位要求一致。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专业限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专业。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其他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考试证明。
6.符合《新沂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其它条件。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教育网站上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材料:
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最迟于体检前提供;③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最迟于体检前提供。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笔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新沂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6.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新沂教育(www.xysedu.cn)网站上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知识(占30%)和专业课基础知识(占7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演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准备演课稿(40分钟)、限时演课(12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4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演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准备演课稿(40分钟)、限时演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面试费100元/人。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在新沂教育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选岗、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在新沂教育网站上发布。
新沂教育网址:http://www.xysedu.cn
九、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0516-88922340、88891325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16-88922218、8892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