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佐证材料;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笔试由全省统一组织、面试由县级组织的方式进行。考生减免费用政策、加分政策、笔试报名时间、缴费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内容等相关事项请关注湖北省考试院官网;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相关事项请关注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
2.本次招聘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数比例不足1:3时,不核减岗位。
3.所有招聘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待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和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