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年公开选调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适应现代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宁波杭州湾新区小学校长1名
宁波杭州湾新区幼儿园园长1名
二、选调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三、选调范围
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
2.有胜任校长(园长)职务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组织和决策能力;
3.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小学校长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幼儿园园长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现任中等规模以上小学(幼儿园)实职校(园)长或副校(园)长职务2年及以上;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伪造学历或履历等资格条件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17:00
报名流程:有意应聘者在认真阅读本公告后,如实填写选调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提供2000字的个人事迹简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上述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文件,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hzweducation@sina.com。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考核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地点安排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考核采用面谈评价的形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人特征和学校管理经验和办学理念等。面试考核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作放弃应聘。
疫情期间,面试考核形式等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20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通过一定形式进行考察,了解应聘人员学习、工作情况和是否存在不予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杭州湾新区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聘用人选(公示有异议且影响聘任的,可在同一选调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补缺,并按规定流程重新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组织规定程序办理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聘用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9280313,戚老师(新区教育文体局308办公室)
附件: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年公开选调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
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