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人民政府一同打造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市直属公办学校。
在北师大办学底蕴和文化精神的加持下,融合“文献名邦”姚江文脉的丰富教育资源,遵循“现代化、高品质”的办学定位,以师生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致力于办成一所具有人文风格、科学气质与世界胸怀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兵马司路2号,占地总面积165亩,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已建成中小学两部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体育馆、艺术楼、教育文化传播中心、地下停车场及室外运动场地、步行桥、景观绿化等设施。
学校办学规模设计为9个年级78个班级,其中,小学6个年级不超过48个班,初中3个年级不超过30个班。学校已于2022年9月开学,现有小学一二年级、初中一年级,共计19个班级。
因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2 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03 招聘对象
1.第一类: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第二类:浙江省宁波市辖区学校相应学段在职优秀教师。
04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认同北师大育人理念,有志于余姚教育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质要求:
(1)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以2023年8月31日为准)前100名国(境)外高校、部属师范院校以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附件一)的高校毕业生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者,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聘用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5.应届毕业生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在职教师要求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或大学所学专业须同报考岗位对口。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职教师报名时须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05 其他要求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部属师范院校以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附件一)的高校毕业生,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以2023年8月31日为准)前100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学生党员、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报考时不受大学所学专业要求限制。
2.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指导学生或本人获县(区)级及以上赛课类比赛奖项或教育教学荣誉。
(2)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硕士研究生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部属师范院校以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附件1)的高校毕业生。
(3)取得教师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06 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
(1)时间:2024年4月2日9:00-4月13日17:00
(2)投递方式:第一步:进入下方报名链接,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第二步:填报个人信息和简历信息等,根据系统提示关注“京师基教”微信公众号。第三步:完成简历投递后,按照学校招聘启事中的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3)全国应聘者通过系统在线报名。
报名链接:
https://eduhr.bnuedu.com/20240318
2.考试时间
2024年4月24日开始,实际时间以“京师基教”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学校2024年春季(第30届)教师专场招聘会招聘启事为准。
3.组织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模拟上课(体育、美术专业含技能测试)、心理测评、综合面试。
07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完成报名后须同步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学校邮箱:bsdyysyxx@126.com,邮件重命名:报考岗位+姓名。
(1)应届生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及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学生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已获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的报考人员除外。公告中体现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2)在职教师: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及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公告中体现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2.资格复审:在组织体育、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及模拟上课前组织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8 考试环节及内容
1.笔试
(1)笔试环节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统一组织线上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试题(时政类、教育基础知识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学科知识。
(2)笔试共100道选择题,60分钟作答时间,满分为10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招聘人数不超过岗需的1:20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模拟上课环节的人员(模拟上课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模拟上课条件的人数进行模拟上课)。
(3)笔试时间:4月25日。
2.体育、美术专业技能测试
体育、美术岗位在模拟上课前组织进行一次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须的专业技能及与该岗位相关的特长,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模拟上课
(1)采用“模拟上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进行。
(2)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分数线者,根据笔试*30%+模拟上课*40%(体育/美术岗位:笔试*20%+技能*20%+模拟上课*30%)的加权成绩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综合面试环节的人员(综合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综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综合面试)。
(3)模拟上课时间:4月26日-5月12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4.心理测评
(1)测评对象:完成模拟上课考核应聘者。
(2)测评形式:填写心理测评量表。
(3)测评时间:模拟上课考核结束,应聘者当场进行心理测评。
5.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时长每人不超过8分钟,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教师职业素养方面情况。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面试时间:6月1日-6月2日(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统一组织线上面试)。
6.考试成绩构成:总成绩=笔试分数*30%+模拟上课分数*40%+综合面试分数*30%。
注:体育/美术岗位总成绩=笔试分数*20%+技能*20%+模拟上课分数*30%+综合面试分数*30%。
09 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在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若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皆相同,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也相同时,则另行加笔试确定。
2.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弃权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上述第一条规则执行,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弃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10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11 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市教育局网站及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12 聘用
1.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签约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职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如期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证书的(或认证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并实行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3 其它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余姚市纪委市监委驻余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余姚市教育局、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学校公众号,届时应聘人员可关注公众号查询。
14 咨询和监督
1.咨询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凤山街道兵马司路2号
电话:0574—62433609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19906883046
2.监督
余姚市教育局人事科0574—89553220
本公告由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