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人和高级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丛台区人和高级中学是由丛台区委、区政府着力打造的区域重点公办高中,为促进我区高中教育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测评、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步骤进行。
如本次选调工作结束后尚有空余选调岗位,将统一组织开展第二批次选调工作,具体时间和公告另行通知。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
高级中学岗位教师20名。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历史2人、政治2人、地理1人。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丛台区以外公办高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限户籍。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基本条件
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②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③法治素养高、规则意识强,具有依法执教、规范执教的能力和水平;
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良好身体条件。
2.学历及资格要求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有三年及以上(含3年)高中任教经历;
⑤本人所在单位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
3、加分条件
①中国共产党党员加1分;
②有3年及以上高中班主任工作经历的加1分;
③有任教高三毕业班经历的加1分;
④取得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加1分;
⑤研究生学历加1分;
⑥获得国家、省、市、县(区)荣誉称号,按级别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以集体名义获得的荣誉称号,不加分;
⑦具有国家、省特级教师或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加4分;
⑧由国家、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评比中获奖的人员,按级别分别记3分、2分、1分;
⑨国家、省、市、县(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并已结题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主持人按级别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⑩国家、省、市、县(区)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加分项最高为10分,如有超过此分数的,按最高10分核算,未超过的按实际分数核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调出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
⑤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⑥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⑦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⑧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⑨失信被执行人;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5月26日,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dct.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丛台区人和高级中学。
4.资料审核:相关材料含:本人填写《丛台区人和高级中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页(2008年及之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需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件、复印件及评审表原件、复印件;三年以上高中任教经历、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及成绩优异相关证明材料;加分条件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补充)。同时提交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三)测评
1.测评内容。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仪表和构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内容。测评方式采取说课(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答辩(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说课成绩*50%+答辩成绩*50%)。本次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测评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测评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测评成绩+附加分
根据各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与进入考核考察人数之比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学科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测评成绩高者优先,测评成绩也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测评成绩相同学历也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测评成绩相同学历相同职称也相同的任教高中班主任年限长的优先。
(五)考核考察
相关部门按职责对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考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学科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学科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六、福利待遇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七、回避原则
选调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考察、体检、报到、调动手续、办理聘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测评、体检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3128173(工作时间)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310-8112388(工作时间)
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丛台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