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是一所省级示范性重点中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化学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操,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品行优良,为人师表,愿为学校发展和教学研究做贡献。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外相近专业和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校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
(五)应聘人员年龄: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发布公告: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同步转载。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申请报名,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笔试,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需登录兰州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gslzyz.cn)进入“公开招聘”栏目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核后,不可更改,因填报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弄虚造假干扰正常报考秩序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考生根据《岗位列表》和报考要求依次上传个人证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六级成绩证书等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上传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进行资格审核(证明需说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学位时间),本人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准确。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无需缴费,可于2024年4月27日--4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大小),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笔试由本单位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不足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兰州一中官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试讲)
面试形式为现场试讲,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规定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总和确定。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面试(试讲)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试讲)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且该岗位不再进行招录名额递补。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照排名在兰州一中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体检人员以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复检时间及医院由我校指定,参加体检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心理测评及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聘请专业心理测评机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心理测评结果显示不适合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者,复测一次,心理测评结论以复测结果为准。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且该岗位不再进行名额递补,测评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心理测评通过后,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查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查询主要采取调阅人事档案和网上查询的方式对查询人进行全面查询,若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因考察和查询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查询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兰州一中官网(http://www.gslzyz.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符合拟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开始考试后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
(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或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位证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全程受甘肃省教育厅纪检部门和我校纪检部门监督。
(六)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和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slzyz.cn)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见附件。
五、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兰州一中所有
咨询电话:0931-8824122、8825579
监督电话:0931-8734636
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