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附中(33中)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心理教师信息
兰大附中(兰州三十三中)始建于1928年,是甘肃省政府命名的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全国百所特色校、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甘肃省文明校园、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德育示范校、兰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兰州市高中教育质量优秀奖等多项殊荣,入选甘肃省卓越高中建设学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新时代高质量卓越化办学,根据一校两区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心理教师1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按办学需求进行选调。
二、岗位需求
高中心理教师1名。
三、选聘条件
1.省内在职在编高中心理教师,心理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5岁及以下。
2.参加工作3年以上,至少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及相关证件,心理工作开展成效显著、心理教学成果突出。
3.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等获得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新秀、骨干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者优先考虑。
四、选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讲及面试、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方式报名,将个人简历(正反一页即可)保存为PDF文件,个人简历涵盖个人基本情况、职称信息、获奖情况等,发送至简历收集邮箱:ldfzbgs@163.com。学校根据简历投递情况,对照选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择优通知试讲、面试人选。
3.联系方式:办公室韩老师贾老师0931—8803803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同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兰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