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资格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8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资格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4.资格证要求: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报考教师岗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临猗县人民政府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临猗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39.99.185.88/baoMing/login.aspx?priodID=3096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3日9:00至5月7日17:00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5月7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7日17:00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改报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5月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后进行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申请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于笔试结束后当天13:00—14:00,到临猗县人社局308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临猗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6.开考比例
(1)报考卫生系统医护岗位及研究生学历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2)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核减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注:为保障招聘计划足额完成,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因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名额,将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相应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
7.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临猗县人民政府网、临猗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全程监控录像。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
报考教师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和科目二:《卫生专业知识》(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
报考其他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和科目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科目一》(100分)×50%+《科目二》(100分)×50%,两个科目一堂考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通过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相关事项见公告。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具体提供材料以岗位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登记表;
(2)准考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5)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7)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8)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9)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1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提供相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即可。
(13)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通知)。
②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总分100分。
报考医护岗位人员采取实际操作和讲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和讲述15分钟。总分100分。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
③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从外地市抽调具有资质专家担任。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出场顺序面试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成绩采取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办法计算,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当天予以公示。
(四)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政治鉴定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顺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临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经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并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不得擅自脱岗。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此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临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13613434138
监督电话:0359-4022510
附件:临猗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临猗县公开招聘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