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4963人,其中本科生2908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874人。现有教职工2502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065人,两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40余人,泰山学者攀登专家、山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省部级人才110余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1个省“高峰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培育学科;1个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建设学科,4个省一流及培育学科,农林学科稳居QS世界大学学科排行榜200强,6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植物与动物科学学科、农业科学学科2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70余个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等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39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3项。建校以来,培养了多位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40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rsc.sd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农业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sdau.edu.cn/),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发送的消息。上述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农业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sdau.edu.cn/)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s://rsc.sda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应聘本科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具体学生干部要求条件见岗位汇总表;
(6)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运动员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山东农业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sdau.edu.cn/)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s://rsc.sdau.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其中教师2、教师3和教师4岗位为高技能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考试,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辅导员、教辅和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教师2、教师3和教师4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肖老师、侯老师
学校联系电话:0538-8249858
监督举报电话:0538-8241056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邮编:271018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农业大学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