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2)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附件1、2),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附件1、2“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中小学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幼儿园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
上午9:00-12:00,资格审查岗位:初中英语岗、初中物理岗、初中化学岗、初中地理岗、中小学美术岗、中小学体育岗、幼儿园教师岗
下午13:30-17:00,资格审查岗位:小学语文岗、小学数学岗、初中语文岗、初中数学岗
地点: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楼窗口(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7号)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反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无业人员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10.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现金,请自备零钱),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方案。
四、有关说明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按《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
2.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笔试成绩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