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面向编外教师专项招聘编内初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委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坚持满足事业和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安区2024年面向编外教师专项招聘编内初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素养,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及主要器官无缺陷,无心理疾病,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由区教育局负责审核。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5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410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在网上下载附件2报名表后,打印一份,需所在学校审核人及校长在报名表上签字,并盖学校公章,报名表装订在证件复印件最前面,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5)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
(6)劳务合同复印件1份,合同复印件须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公司盖章;
(7)缴纳的社保证明1份。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
(二)准考证
1.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4年8月2日上午9:00至11:30。
2.准考证领取地点:咸安区教育局410办公室。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类别、内容
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
3.笔试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根据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名单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并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按岗位成绩排名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4.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八、体格检查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岗位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核方式)。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责复检费用。
2.考察
(1)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咸安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工资待遇
本次新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其他
咸安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附件:
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