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教师引进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批次共计划引进人才175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不包含尚在协议期(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和资格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个别岗位除外,详见附件1)。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证明或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办理落编手续前必须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日16:00(以指定邮箱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可联系各设岗单位,将附件3、4和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手机号”。为确保邮件信息完整准确,报考人员邮件发送后,应及时联系岗位联系人确认邮件接收成功。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4日16:00。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截止前,修改为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以指定邮箱受到更改后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邮箱命名增加“修改*次”项(标明修改次数)。
考生只能选报岗位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
2.能力测评。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方式为“无生试讲”,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较多,则视情况加设笔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如有笔试成绩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
能力测评、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3.考核与体检。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体检由市教育局、各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递补原则。在面试成绩公布后、考核与体检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有考试资格不符或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与体检环节不再进行递补。对于主动放弃的考生,须提供书面声明。
5.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引进范围高校Ⅰ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5.本公告由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4:2024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10:在庆本科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情况汇总表.xlsx
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 庆 市 教 育 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