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莲花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新学期工作需要,厦门市莲花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1.语文高段非在编教师1名:承担小学语文教学任务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具有在校实际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经验,担任过班主主任工作的优先考虑。
(四)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24年8月29日在网上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周老师邮箱(929257062@qq.com)
电话:周老师13600949780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莲花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符合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截止2024年9月6日没有接到电话通知的即没有进入面试。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组织安排,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由学校与其签拟聘协议,正式上岗时,由第三方人才聘用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莲花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莲花小学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