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宁波中学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中学是创办于1898年的百廿年名校,是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首批一级重点中学,中国自然科学诺贝尔奖第一人——屠呦呦女士的高中毕业母校,培养了包括十多位两院院士在内的五万余名莘莘学子,学校发展跨越三个世纪,名家云集,底蕴丰厚,沉淀着教师专业成长和事业发展的肥沃土壤。
宁波中学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学校更多情况请浏览宁波中学网站(http://www.nbzx.org)以及微信公众号“浙江省宁波中学”。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按照初试、复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可见附件1)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
网上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zjsnbzx.wjx.cn/vm/rSg5sak.aspx,并发送报名材料到邮箱649741249@qq.com进行网上报名,发送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报考2024年9月宁波中学+报考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命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公告附件2,贴上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要求研究生同时携带(上传)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就业推荐表及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历届生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分别扫描成PDF格式。
2、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周五)9:00-14:00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现场确认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材料种类同网上报名)到现场确认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岗位的各个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本次招聘设置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进行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宁波中学网站公布。
(2)复试
复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予以淘汰。
(3)总成绩
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复试成绩有并列第一的,并列第一者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中学报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认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相应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宁波中学人事联系电话:0574-88126666;联系人:裴老师、严老师
(五)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附件2:宁波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宁波中学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