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右下角签名,资格审查时将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分开摆放。
(四)面试
1、面试通知: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1日
2、面试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3日(每天开始时间10:00,16:00)
3、面试地点:伊宁市第二十四小学
4、面试成绩公布:2019年8月24日
面试通知及成绩查询,均在伊宁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ynsjyj)、伊犁绿河谷网(http://www.ylnet.com.cn/)公布。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准予参加面试”条形章的报名表,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学段学科提问,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5)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体检、政审:
1、政审时间:2019年8月18日—2019年8月24日
2、体检时间:2019年8月25日
参加体检人员以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自备一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伊宁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份政审表于2019年8月24日前交至伊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调剂:2019年8月25日
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服从调剂须在报名时予以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
(七)公示:2019年8月28日—2019年8月30日
伊宁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伊宁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ynsjyj)、伊犁绿河谷网(http://www.ylnet.com.cn/)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八)岗前培训:2019年8月31日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定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工资按照新招聘自治区特岗教师标准发放,并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可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试。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伊宁市教育局纪检室0999-832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