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绥芬河市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面谈招聘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附件1)。
(二)考试招聘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附件2)。
(三)企业招聘
计划招聘引进人才84人(附件3)。
二、招聘方式
(一)面谈招聘。报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面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岗位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面谈。
(二)考试招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计划》(附件2)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面向所有普通高校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时需取得毕业证,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时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次引才活动为宣传推介,在牡丹江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
(三)企业招聘。企业招聘程序及考核方式由企业自行确定,应聘人员可与企业联系人直接联系报名。
三、面谈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大学生。
(一)招聘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从业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5.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截止到 2025年7月31日(含)。
6.所报考岗位另有资格条件要求的,从其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二)校园推介
按照“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安排,将走进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8所高校进行人才政策宣讲推介,应聘人员均可就近到报名点咨询报名事宜,准备相关材料并同步完成线上申报及资格审查。
(三)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春风人才网(www.ibaoming.net)牡丹江人才工作网(https://www.mdjrcgz.gov.cn/website/index)发布公告。
(四)网上报名
本次面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面谈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s://sfh2024rcz.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09:00—10月25日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每位报名人员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人员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4)报名人员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
(5)报名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6)咨询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74。
政策咨询电话:0453—3996167、3945032。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97760。
监督举报邮箱:zdbsfh@126.com。
以上电话请工作时间使用。
(五)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谈
“黑龙江人才周”巡回招聘会结束后,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集中面谈,具体时间、地点、面谈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谈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选。若面谈成绩出现并列,重新加试面谈。面谈结束后,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公布面谈成绩和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七)考核
考核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采取个别谈话、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放弃或考核、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环节只分别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引进的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升学、调动等方式离开我市,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招聘程序
考试招聘岗位计划通过牡丹江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s://www.mdjrcgz.gov.cn/website/index)发布,具体招聘程序以及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牡丹江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一)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规定,对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所属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助500元、700元、1500元;在绥芬河市购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8万元、10万元、15万元。
企业引进人才如符合《绥芬河市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给予相应政策待遇。
(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招考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因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面谈招聘岗位计划
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计划
3.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绥芬河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