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第二批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第二批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中国绿城、全国文明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以工为主,以水为特,水电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职学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获得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A类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称号,享有“广西水电黄埔军校”“水电人才摇篮”等美誉。
学校分为长堽、里建、大沙田三个校区,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56个专科专业、5个联办本科专业,覆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23200余人。拥有国家重点专业4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13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领航,全国模范教师、部级科技英才领衔,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广西卓越学者和广西技术能手、广西水利首席科学家、广西TRIZ创新方法首席专家领军,由“名家+名师+名匠”组成的高水平教师团队,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双师队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第二批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
(三)具备《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第二批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要求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接受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要求该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成绩单扫描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除【02】电力类专任教师、【14】汽车类专任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不接受在读的高校全日制学生报考,在读的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现役军人。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www.gxsdxy.cn)“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www.gxsdxy.cn)“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网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s://gxsdxy.gkzpfw.com/)。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1个岗位,多报者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须按《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第二批次工作人员报名佐证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进行报名。
(3)招聘岗位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的,时间节点均按本次招聘报名首日“足年足月”计算(即: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1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4)应聘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5)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且符合报名材料的要求,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11月2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调整,并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4.报名材料的原件审验安排在面试准考证领取当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审验(见面试公告)。原件验证后返还应聘者。
(三)笔试
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5(含1:5)的,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提前3天在本单位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本单位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需笔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开考的前3天在本单位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不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需要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的顺序,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3.面试内容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采取100分制评分,内容将提前3天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试讲要求提供教案,并占一定分值。
①教案编写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教案要求一式8份。
②试讲
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内容是围绕1-2个知识点进行试讲。试讲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试讲采取100分制评分。
(2)其他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方式为现场答题,时间共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还需测试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的各岗位均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经主管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最终成绩计算
因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1)对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
(2)对考试方式仅为“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如该岗位因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等于或大于1:5而增加笔试环节的,则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
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程序。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内容及方式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应聘者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者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学校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www.gxsdxy.cn)“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771-2085100,电子邮箱:gh@gxsdxy.cn。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老师,0771-4805706。
附件1: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第二批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第二批次工作人员报名佐证材料目录.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