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力量,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经市编委批准用编,我局计划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市直高中教师30名,市直初中教师62名,市直小学教师10名,市直幼儿园教师20名,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北流市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及2023、2024年度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25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进行设置。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会场次
第一场:赴广西师范大学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
时间: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9:30-14: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如第一场次专场会的签约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另行举办专场会补充招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8:00-15日18:00
报名办法:通过网址https://f.wps.cn/g/l6sU4HWN/或微信识别二维码(见附件3)填写报名信息,并下载《北流市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打印一式两份留存。
报名时考生须上传1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翻拍照片),浅色背景(白底或蓝底),头像居中,相片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JPG格式,文件大小50~120KB之间。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9:30-14:00)
报名办法:提交《北流市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学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者须仔细阅读附件4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如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核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报考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要求
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网上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在网上报名的在网上进行初审和现场复审,初审结果在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还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扫码进入招聘专用微信群,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填写有关信息提交。
报名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北流市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在校学习成绩单(如无法提前准备成绩单纸质材料,可通过学院公众号在报名现场打印),留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验讫后留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6.个人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如有则提供,留复印件;
7.如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8.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用)。
六、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七、笔试
(一)确定笔试人选。
笔试+面试岗位(详见附件1)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列为笔试人选。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分值为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
(四)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北流市教育局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在招聘场地张贴或在招聘群公布。
八、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招聘会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方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当天,在招聘会场地张贴或在招聘群公布面试成绩。
九、签约
(一)确定签约人选办法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约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高低、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先后顺序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二)签约方式
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在三方协议书上约定)给权利受损方。
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如签约现场有考生放弃签约资格,空缺的岗位可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签约。
十、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已在招聘会现场与招聘单位签约了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广西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人员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十一、公示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北流市同类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十三、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四、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299726(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五、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077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bl6237195@163.com
十六、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北流市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x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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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流市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