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乐海幼儿园非在编顶岗教职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顶岗教职工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产假顶岗教师2名,帮厨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产假顶岗教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岗位要求: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有团队协作精神。
2.帮厨: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限女性。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助精神,能胜任日常烹饪工作,有食堂相关工作经验者。持有保育员证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集美区乐海幼儿园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等)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1940308845@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850035526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相关资格证书
(4)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面试项目及要求:
片段教学(现场抽题并进行片段展示)
教学技能(弹、唱、跳、画抽测)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证明方可上岗。
集美区乐海幼儿园欢迎您的加入,期待您的到来!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