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调配中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经批准,文山市教育体育系统决定面向全州(文山市除外)教育体育系统调配普通高中、初中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州范围内(除文山市)具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二、调配岗位
共调配教师40名,其中:高中13名(语文7名、数学2名、英语1名、政治1名、生物2名),初中27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5名、道德与法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3名)。
三、调配原则
(一)工作需要定岗原则。根据文山市2024年9月教师配置及学科紧缺情况,调配紧缺学段、学科教师,解决部分学校教师资源不足问题。
(二)教学业绩择优原则。对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根据教学业绩、测试、考察等情况综合择优确定调配人员。
(三)岗位统筹使用原则。调动到文山市的紧缺学科教师,根据学校实际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乡镇学校,确保均衡优化,人岗相适。调入文山市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文山市外。
四、调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获得“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三项选拔”),被认定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8.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档案内干部任免审批表年龄为准,1983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获得“三项选拔”,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州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档案内干部任免审批表年龄为准,197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9.新招聘教师乡镇工作须满5年(含试用期)或在县级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基层服务期须满8年(含特岗服务期3年、转入地方编制服务期5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调配
1.尚在新聘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
3.与所招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4.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主要程序
调配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有关单位同意、考察、体检、会议研究、岗位调剂、办理调动手续、岗位安排等程序进行。
六、具体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nwss.gov.cn/)发布《2024年文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调配中学教师公告》以及后续相关环节信息的公布、公示。报名人员可自行查阅相关信息及下载《2024年文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调配中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
(二)报名
1.方式:每名报名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8:00—11:30,14:30—17:30,周末正常报名)。
3.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市人民政府政务大楼6楼608室)。
4.联系方式:王老师,0876-2143340。
5.所需材料:报名时应根据报名岗位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
(1)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另外一张照片后面备注学科及姓名)。
(2)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通知文件。
(8)2021学年以来教育教学业绩承诺书。
(9)“三项选拔”人才、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有关认定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0)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按照顺序整理提供核验,复印件须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及本人签字。电子版请自行扫描(PDF格式)存入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考生姓名+报名岗位”命名,如“张三+高中语文”),未按要求提供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提交报名资料前请认真核对,不要重复提交。提交的报名资料要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如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调入后发现或被举报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调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名其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调配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调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测试
1.获得“三项选拔”及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州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的人员。不参加测试,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2.被认定为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的人员。相应学段学科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计划数的,通过该学段学科资格审查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下一程序;相应学段学科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参加测试。
测试的形式为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情况。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测试时间:2024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测试地点: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
3.测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下一程序,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程序。测试成绩和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有关单位同意
进入下一程序人员持《2024年文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调配中学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级人社部门等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人员须于测试成绩和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25日内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按照免测试人员全部考察、其余人员根据空岗情况以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相应岗位考察人选按照1:2的比例确定,没有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
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一是业绩评价,填写《2024年文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调配中学教师业绩评价表》,重点对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性评价。相关业绩评价材料由报名人按要求提交,不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二是查阅档案,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三是考察时出现自动放弃、有关单位不同意及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从有关单位同意名单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考察结果及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从参加考察、有关单位同意名单中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及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八)会议研究
综合各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测试、考察、岗位匹配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调配人员名单,征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后,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调配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岗位调剂
若岗位出现空缺且无递补人选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岗位。人员从有关单位同意人员、考察合格人选中递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因有关单位不同意调动的(市人社局发出商调函30日内无正式回复函件视为不同意),按规定进行递补。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调配资格。
(十一)岗位安排
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由文山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各学校学科紧缺情况,统筹安排岗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一)调配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
(二)参加调配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
(三)调动人员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岗位安排,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和岗位安排、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调配资格。
八、有关事项
(一)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对出现岗位空缺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不满的,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等情况,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计划或调配工作,直至补满计划数。
(二)本方案所附的相关附件与通知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咨询方式: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0876-2143340
监督电话:
中共文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0876-2143323
九、其他
未尽事宜由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