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48名(含我局今年3月发布的《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赴外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的拟聘岗位数),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如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3.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考生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所学专业,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为40岁以下(即1979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需承诺于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参加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19年秋季招聘且已入围体检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线上报名
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zp.baoan.edu.cn网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注意:已报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赴外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报名,拟聘岗位将合并到本次招聘中一起进行线上资格初审与预筛选、面谈与资格复审及面试。
因疫情防控需要,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谈与资格复审。
(二)线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6月29日。
方式:用人单位将对每一位报名的考生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进行预筛选,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与预筛选结果。
(三)须注意的事项
1.考生在深圳市、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通过线上资格初审与预筛选的考生,请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并签名)、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参加面谈与资格复审,仅有通过面谈与资格复审的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因疫情防控需要,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谈与资格复审。
三、面谈与资格复审
面谈与资格复审在深圳进行。考生可在6月29日前登录http://zp.baoan.edu.cn网址查询本人是否通过线上资格初审与预筛选。通过线上资格初审与预筛选的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深方式等情况。持“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谈与资格复审。如“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面谈与资格复审。考生参加面谈与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佩戴口罩。
1.时间与地点:2020年7月2日,地点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网(www.baoan.gov.cn/jyj/)和“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2.面谈与资格复审办法
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对考生进行面谈与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数及面试有关事宜于7月3日14:00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以下材料均必须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以下清单先后顺序整理。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收原件)。
②身份证。
③已经毕业的考生,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还未毕业的考生,要求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毕业生还应提供高校证明材料。
④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⑥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可自愿提供)。
(2)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如岗位要求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必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3)考生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面谈与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面谈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6)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在深圳进行。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深方式等情况。持“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面试。如“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佩戴口罩。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7月4日,具体地点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中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入围的拟聘人员在面试结果公布次日带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签约(具体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http://www.bao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线上报名网址:http://zp.baoan.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宝安区教育局:www.baoan.gov.cn/jyj/
(七)咨询电话:0755-2775051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4.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