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毕业生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3.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以高学历报考低学历要求岗位的,其任一学段符合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即可。如岗位“小学语文1”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本科:教育学类(B04);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研究生:教育学(A04);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如以本科学历报考,则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的符合条件。如果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该岗位,本科专业为“英语”,研究生专业为“新闻学”;或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专业为“日语语言文学”均符合报考条件。
(4)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9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需承诺于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参加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秋季招聘且已入围体检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二)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及完成材料上传工作。
(三)须提供的材料:均应清晰扫描电子版供查验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页扫描);
(2)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3)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
(4)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荣誉证书。因受疫情影响延迟的毕业生应提供高校证明材料;择业期内的考生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暂缓就业的应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7)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报名(如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认证书或临时证明,可提供承诺书,内容须包含毕业院校、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深圳市、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一)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6月29日。
(二)审查办法
1.线上筛选
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筛查,按1:6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线上面谈人员。请考生进入“报名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是否进入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
2.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
请取得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按照面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从面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3倍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将于7月1日后在福田教育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四、面试
面试在深圳进行。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深方式等情况。持“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考试。如“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
(一)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
(二)面试形式
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面谈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福田教育网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https://chyidea.szft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
http://www.szftedu.cn/。
(六)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5(洪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xls
3.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4.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