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8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面向2016年(含)以后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开展招聘。其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英语、数学、地理、物理、化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报考玉湖镇、新亨镇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学历且取得大专以上后续学历。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教师83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22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揭阳市区户籍(包括揭东区、榕城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空港经济区);或者生源地户籍;夫妻一方户籍符合条件的。户籍以及结婚证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对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的所持教师资格学段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的层次,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各岗位专业代码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学校相关福利,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区教育局办公楼主楼3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现场报名确认前需提前7天以上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四)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相片)。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8.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9.非应届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原件)。
10.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聘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18:00前将填写完整的《揭东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揭东区教育局人才中心邮箱:jdjyrczx@163.com。
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核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通知。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进行公布。网址:
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笔试工作按高考要求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五、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八、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拟聘人员被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区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