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考高中、县城初中教师报名后面试前进行资料审核,时间与笔试入围面试考生审核时间一致。其余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6)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非师范生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6)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区人才引进政策,2019年我区公立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在我区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的,由区财政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正高职称人才每人1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其中市级8万元,省级10万元,国家级15万元;特级教师每人8万元;上述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九、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及时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栏)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远市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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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